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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情形下的彩礼返还规则和比例认定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26-07-08 17:04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情形下的彩礼返还规则
给付彩礼包含缔结婚姻之目的,但缔结婚姻并不止于办理结婚登记,还包 含与配偶共同生活。所谓“共同生活”不仅指夫妻双方存在共同居住的事实状 态,也要求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形成持续、稳定、和睦的家庭共同体,并在 经济上互相扶养、生活上互相照顾、精神上互相抚慰,为了共同的生活和发展 而进行各种活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仅代表婚姻关系的成立,若双方因争执 隔阂造成夫妻关系一直处于不和谐、不稳定、不持续的状态,则没有夫妻之间 互相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彩礼赠与的目的并没有真正实现,收取彩礼方应 当将彩礼进行返还。因此,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彩礼纠纷案件, 共同生活情况是考量应否返还彩礼的重要因素。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共同生 活时间长短、婚姻质量、孕育情况,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对共同生活情 况来进行综合判断。
彩礼返还比例的认定问题
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情形下彩礼返还比例需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1)给 付彩礼目的的实现情况。彩礼给付含有登记结婚及维持和睦、稳定、 持续的共同生活之目的。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状态是否达到给付彩礼的目的以及达到何种程度是判断彩礼返还比例的标准之一,对此可通过双方共同生活 时间的长短、共同生活质量、孕育情况,以及导致感情破裂婚姻无法继续的过 错方等因素来进行综合判断。(2)双方的利益平衡,综合考虑男女双方在婚姻 关系中的付出情况,如女方在妊娠、分娩、抚育子女等方面的付出,男方为给 付彩礼导致家庭经济负担等情况。(3)彩礼的现实状态。一方面需要考虑收受 彩礼的数额大小,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彩礼的使用和结余情况,若彩礼用于筹备 婚礼、生活花费等双方共同生活开销的,应当将该部分费用予以扣减,以剩余 部分为基数考虑返还比例。(4)。彩礼的返还标准应 当符合反对天价彩礼等不良风气的社会价值引领,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 的朴素期待。综合上述分析,彩礼的返还应当综合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双方过 错情况、孕育情况、彩礼给付能力、彩礼数额及用途、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 在公平正义的标尺下,作出合法、合情、合理的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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