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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的办理条件 城阳离婚律师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02-09 13:27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1、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电话:1505321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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