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被查、交警受轻伤,司机被刑拘后成功取保
宫某趁夜间超载运货,被巡逻交警拦停,后被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宫某亲属委托运策律师张振明作为其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宫某,了解了详细案情,据宫某陈述,货车被交警拦停后,从右侧车门上去一个有编制的交警(事后得知),左侧车门有一个辅警(事后得知)往下拽他,因为货车驾驶座离地面很高,如果宫某顺着辅警拽拉的力量下去,肯定会头部着地摔伤,出于本能他右手紧握方向盘,挣脱了辅警拉他的手,然后自行下车,被辅警按倒在地,不一会儿,他看到右侧车门的交警躺在地上喊痛,说骨折起不来了,后交警报警,宫某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讯问。讯问期间,宫某被多次反复的做工作,要求宫某承认交警受伤是其推交警所致,宫某坚持主张自己没有和受伤交警有任何肢体接触,因为自己下车时,右侧交警还没有下车,最终宫某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据宫某推测,交警受伤可能是因为货车驾驶室离地面有1米半左右,交警下车时不习惯被闪倒摔伤,另外,宫某陈述在讯问期间,两个民警还在对照执法记录仪视频小声说差3秒,估计是宫某比受伤交警早下车三秒的意思。
律师了解详情后,向宫某分析,如果派出所有证据证明交警骨折是宫某推下车所致,宫某涉嫌的罪名应该是袭警罪,而不是妨害公务罪,之所以没有定涉嫌袭警罪,说明派出所目前没有证明证明交警受伤是宫某所为。定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理由就是宫某和辅警之间有拉扯行为,而拉扯行为是宫某本能的一种自卫行为,宫某挣脱辅警后自行下车,也能证明宫某挣脱拉扯的目的不是妨害公务,即使涉嫌妨害公务,其情节也较轻,符合不予追究刑责的条件。后宫某被拘留至第七天时成功取保候审,预计后续追究刑责的可能性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