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财产的区分 莱西离婚律师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
离婚诉讼代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损害赔偿,涉外及涉港澳台离婚业务,家事风险规划,继承与家事交叉业务,其他婚姻家事相关业务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
夫妻之间感情的破裂,最终发展到将要离婚的地步,一般都可以区分谁是过错方,谁是无过错方,谁应当对夫妻离婚承担首要责任。鉴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总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是一所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由六名具有先进理念和丰富经验的中青年专家律师组建而成,现有执业律师及行政人员20余名,其中执业律师均为青岛执业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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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时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
离婚,已经成为社会中比较普遍的现象,而婚姻中的男男女女对此也不再像以前一样讳疾忌医,遮遮掩掩,如何在离婚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是针对婚姻关系而言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关
问:2007年我用50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2008年我与李某结婚。2012年5月,由于感情不和我向法院申请离婚,此时我的房子已经升值到95万元,李某向法院申请对增值的45万元进行分割。请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
问:我与丈夫结婚五年了,婚后,生了一个儿子,现5周岁。但我俩一直分居,最初一年他会给一点生活费给儿子,后来却未给过分文。为此,我一直带着儿子在娘家居住,现我们未离婚
问:我与现役军人李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2004年生育一子。我们婚前彼此了解较少,婚后我们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孩子出生后,我们的分歧更大了。我们的感情确已经破裂,实在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