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属于国家资源?能否继承?
近日,温先生在母亲病故后想继承其手机号,将两位姐姐起诉到法院。手机号码属于国家资源,用户与运营商签订的是服务合同,用户获得的是这个手机号的排他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案涉手机号码使用权由温先生继承,温先生的两个姐姐自愿放弃对该号码使用权的继承。
手机号码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用户无法继承所有权,但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及相关权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手机号码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资源
手机号码在法律上属于“电信网码号资源”。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条,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用户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后,获得的是该号码的排他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正如该案法官所说明的:“手机号码属于国家资源,用户与运营商签订的是服务合同,用户获得的是这个手机号的排他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可以继承的是什么:使用权及相关权益
虽然所有权不能继承,但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手机号码使用权具有明确的财产属性:它作为服务合同项下的债权,可由继承人继续享有;同时,号码绑定的微信、支付宝、家庭宽带、预存话费等,都承载着实际的经济价值。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原则性规定,手机号码使用权被归入虚拟财产范畴,依法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继承的是什么,不包括什么
需要明确的是,继承的仅是手机号码在服务合同项下的使用权及相关权益,手机号码的所有权仍归国家。
同时,法院处理的只是手机号码本身的使用权归属,不涉及号码绑定的第三方平台账户内的资金或专属权益。例如,号码绑定的微信钱包余额、支付宝账户资金等,需要依据各平台自身的协议另行处理,法院不负责一并处置。
如何办理继承:两种合法路径
根据司法实践,手机号码使用权的继承主要有两种途径:
路径一:协商一致后办理继承权公证
全体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协商一致,确定由其中一人继受该号码使用权,其他继承人放弃。全体继承人签订《手机号码使用权继受协议》并签名捺印,公证处据此出具公证书。继承人持公证书到运营商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即可。
路径二:诉讼裁判
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确定使用权归属。继承人持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如调解书或判决书)向运营商办理变更登记。
在温先生的案例中,他因与其中一位姐姐无法协商一致,选择了诉讼途径。法院最终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号码使用权由温先生继承,两位姐姐自愿放弃,温先生可凭该调解书到运营商处办理过户。
小结
手机号码“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可继承”,这一区分既维护了码号资源的国家属性,也回应了号码在实际生活中承载的财产与身份价值。如果你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先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是能够被运营商认可的解决方式。另外,为避免日后争议,也可以考虑提前通过遗嘱等方式对虚拟财产的继承作出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