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3年3月,周某和李某因走路时碰撞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殴打,周某踢中李某裆部,致李某右侧睾丸切除,法医鉴定为重伤。本案经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考虑到周某和李某已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及其他从轻情节,最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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