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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入住后发现买到凶宅向卖家和中介索赔140万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8-07-26 11:21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原标题:购房者不慎买“凶宅” 向卖家和中介索赔百万元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吴先生夫妻购房入住后发现,即墨律师 即墨刑事辩护律师 即墨离婚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青岛城阳律师 城阳律师 城阳区律师 城阳刑事辩护律师 城阳离婚律师 城阳律师事务所 青岛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几年前曾有人在该房屋内非正常死亡。由于从购房到装修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夫妇二人决定不退房,但要求卖家于先生和中介公司赔偿140万元,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8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吴先生夫妻于去年7月通过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与卖家于先生签订合同,以38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93平方米的房屋,并支付中介费8万元。去年11月,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于先生于今年1月向夫妇二人交付了房屋。此后,吴先生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入住后,才从小区邻居处了解到,几年前曾有人在该房屋内自杀,该房屋系所谓的“凶宅”。
 
  吴先生夫妻对此极其气愤,称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屋“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房屋内坠落死亡、意外死亡等)”,否则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中介公司亦承诺若交易的房屋系“凶宅”,公司先行赔付。
 
  发现房屋系“凶宅”后,夫妻二人却下不了退房的决心。吴先生称,从开始交易到过户、交房,经历了7个月的时间,随后又花费了4个月的时间装修,前后历时近1年,夫妇二人对该房屋投入了巨大的时间、精力、金钱,因此决定不退房,要求卖房人及中介公司赔偿损失,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等待进一步审理。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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