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辩护 >

男子冒充学姐胁迫少女拍裸照终审改判从1年变2年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8-06-15 20:19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原标题:网上胁迫少女拍裸照不算猥亵?终审改判从重处罚)
 
14岁的菲菲是武汉市的一名中学生,2017年初,她通过QQ认识了一位二十多岁的男子罗某,两人在网上聊了不久之后,罗某就露出了丑恶的嘴脸,他要菲菲拍裸照给他。
 
罗某还向菲菲说了一些污秽不堪的语言,菲菲害怕极了,赶紧将罗某从QQ好友中删除。可没想到罗某不但让菲菲同校的学姐玲玲劝导菲菲就范,而且还以菲菲另外一名学姐的名义和菲菲聊天,逼菲菲就范。他用另一个QQ号化身成为某“学姐”,说自己当时没有听罗某的,最终身体遭到了伤害。
 
缺乏社会经验的菲菲十分害怕,相信了这个所谓的学姐的话,即墨律师 即墨刑事辩护律师 即墨离婚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青岛城阳律师 城阳律师 城阳区律师 城阳刑事辩护律师 城阳离婚律师 城阳律师事务所 青岛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重新加了罗某的QQ,并按他的要求拍了各种裸照。见菲菲深陷其中,罗某变本加厉,威胁菲菲出来开房,否则就把她的裸照发给老师同学。
 
直到有一天上思品课时,老师讲到遇到这种情况要自我保护,她才终于鼓足勇气找到了老师。
 
最终,24岁的无业人员罗某被抓获,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罗某威胁菲菲出来开房,但未得逞,构成猥亵儿童罪,属于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于这个结果,办案检察官当即提起抗诉,认为罗某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猥亵儿童罪既遂。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大手拉小手”工作室负责人 郭艳萍:虽然行为没有发生,但菲菲所有的姿势都是根据罗某的要求拍摄的,罗某已经达到了猥亵的快感,菲菲也因此被侵害了性羞耻心和身心健康,所以这种犯罪应该是既遂。
 
最终,法院经过二审,采纳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终审判决罗某构成猥亵儿童既遂,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韩佳鹏 本文来源:看看新闻Knews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