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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08-13 15:44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一、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情形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身体健康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重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对本罪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二、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往往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为过失伤害致死,尤其是对于因过失当场致人重伤,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认定为“过失重伤(致死)罪”。
这种做法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构成原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实质上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无非是在这种案件中,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都是存在过失。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于过失行为最终引起的结果是重伤还是死亡。是重伤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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