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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刑事辩护律师 故意杀人罪判死刑的情形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07-09 10:31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电话:15053214579
故意杀人罪判死刑的情形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乃至其他各国刑法中规定的最重罪名之一,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
  (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情形要判处死刑:
  1、多次杀人的。
  2、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3、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4、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
  5、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6、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二)但也有些情况不宜判处死刑:主要有:
  1、因为婚姻、土地、邻里、劳动纠纷引起的杀人事件。
  2、有其他法定情节的。如未成年、孕妇、盲聋哑、自首、立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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